US NEWS近日發布了美國2024年度最佳法學院研究所排名,從排名結果來看,史丹佛大學、耶魯大學、及芝加哥大學佔據了前三名。
以下是最新版排名的條件占比:
- 就業率:33%(最近兩年畢業班的最新平均值)
- 首次通過律師資格率:18%(最近兩個畢業年級的最新平均值)
- 終極律師通過率:7%(最近兩個畢業年級的最新平均值)
- 同儕評估:12.5%(略有調整)
- 律師/法官評估:12.5%(略有調整)
- LSAT/GRE:5%
- 大學平均分數:4%
- 錄取率:1%
- 師生比:5%
- 圖書館資源:2%
法律law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予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不同於台灣,美國大學的法學院並無提供大學部的法律學院,也就是我們所稱的法學學士(LL.B)。也因為美國的大學沒有法律系,想要唸法律的學生大學畢業之後通常會選擇申請法律專業博士(J.D.)學位,完成學位之後通過律師資格檢測,成為合格的律師。外國的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則多選擇攻讀法學碩士(LL.M)學位。
美國法學院課程
法學院有三年,一年級到三年級的學生分別被稱為1L、2L、3L。大部分美國法學院第一年的課程都一樣,而且都是必修課,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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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民事訴訟法(Federal Civil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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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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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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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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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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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法(T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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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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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寫作
每個學校的安排也不盡相同,有些學校的刑法或憲法沒安排在第一年。有些學校還要求學生必修公司法或證據法,但不一定要第一年上。有些學校的法律研究和寫作是一起上的,還要參加口頭辯論。一般第一年都是必修課,不允許學生選修其他課程。第一年以後才可以開始選修,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來。之後ABA還要求學生必修律師職業道德課和研究論文課。 大部分學校第一年的課程都是靠期末考試決定的,而考試的形式一般是問答題,寫作一般通過考生在筆記本電腦上安裝特定軟體後,在考場內答題。有時也有多選題,或其他形式。大部分考試都有成績曲線的要求。 1968年開始大部分學校在福特基金會的推動下開始設立法律診所,以便讓學生在公益法律項目中學習法務實踐。
大部分法學院在教學的時候不是只教本州的法律,而是教的整個美國的法律。但因為司法考試是各州自行進行,所以學生要選一個州的法律專攻。
美國法學院學位
J.D.(Juries Doctor)
翻譯為法律博士,其實是一個法律專業的基礎學位。這學位可以幫助學生通過美國的司法考試進入職業律師行業,學制一般為3年,需要修大約90個學分才可以畢業。美國幾乎所有的律師、法官或是大學教授都是J.D.畢業。
在美國人的認知,J.D.的含金量極高,地位就相當於商科的MBA,所花的時間與金錢出奇的高。能在美國法學院讀J.D.的學生往往都是資質特別優秀,在他們眼中還是過着地獄般的生活。千萬別抱着混日子的心態,絲毫不誇張地說,念J.D.的學生平均每晚睡眠時間有達到4-5個小時已經很不錯。
申請條件:
1、不限制學生本科專業,任何背景的學生都可以申請J.D.
2、TOEFL/雅思成績(有的學校不要求),但需要LSAT
美國的法學院提供的法律碩士學位,就讀時程為9-12個月。LLM是專給海外法律主修的學生和國外律師所設立,美國本土學生基本上不會就讀。
LLM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一般LLM課程,這類學位的課程會給予你充分的自由來撰寫有關法律的論文,幾乎是國際學生就讀的課程。另一種是專門性LLM課程,提供專項性法律研究與學習,例如知識產權、環境法、國際法等等。
申請條件:
1、在國外擁有法律專業的學士或同等學位畢業生,或者具有法律背景的學生
2、托福/雅思成績(皆要求提交),無需LSAT
SJD(Doctor of Juris Science)
取得法律碩士學位之後,如有兩個教授推薦就可繼續攻讀SJD或是JSD學位。若希望在某一專門法律領域有更深的研究,或未來就業目標是成為法學院的教授,需要花二至四年完成法學博士學位(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簡稱JSD或SJD),JSD學位不能代替JD,因此不能憑JSD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美國是一個講究務實的國家,所以SJD學位基本上都是國外學生攻讀的學位。
美國法學院課堂上用的是Landell跟James Barr Ames創始的案例教學法。每個案子學生要熟背案情、法理、審理程序等,上課會被老師隨機點名起來回答,答不出來多少會影響課業成績。
2024 法學院TOP20排名 (與 2023 比較)
名次 | 英文學校名稱 | 地點 | 排名變化 |
---|---|---|---|
1 | Stanford University 史丹佛大學 |
加州 | |
1 | Yale University 耶魯大學 |
康州 | |
3 | University of Chicago 芝加哥大學 |
伊利諾伊州 | ⬆️3 |
4 | Duke University 杜克大學 |
北卡羅來納州 | ⬆️1 |
4 | Harvard University 哈佛大學 |
麻州 | ⬆️4 |
4 |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Carey Law School) 賓州大學 (凱里法學院) |
賓州 | ⬇️4 |
4 | University of Virginia 維吉尼亞大學 |
維吉尼亞州 | ⬆️4 |
8 | Columbia University 哥倫比亞大學 |
紐約州 | ⬇️4 |
9 | New York University 紐約大學 |
紐約州 | ⬇️4 |
9 |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西北大學 |
伊利諾伊州 | ⬆️1 |
9 | University of Michigan 密西根大學 |
密西根州 | ⬆️1 |
11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
加州 | ⬇️2 |
12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UCLA)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
加州 | ⬆️1 |
13 | Cornell University 康乃爾大學 |
紐約州 | ⬇️1 |
14 | Georgetown University 喬治城大學 |
哥倫比亞特區 | |
14 |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明尼蘇達大學 |
明尼蘇達州 | |
16 | 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 德州大學奥斯汀分校 |
德克薩斯州 | |
16 |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 |
密蘇里州 | ⬆️4 |
19 | Vanderbilt University 范德堡大學 |
田納西州 | ⬇️3 |
20 | University of Georgia 喬治亞大學 |
喬治亞州 | |
20 |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Chapel Hill 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 |
北卡羅萊納州 | ⬆️2 |
20 |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聖母大學 |
印第安那州 | ⬆️7 |
20 |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南加州大學 |
加州 | ⬇️4 |
史丹佛法學院解析
史丹佛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是一所自1893年起在美國加州史丹佛創設的法學院,附屬於史丹佛大學。該學院在US News的法學院排名里被評為第2名。跟該排名其餘學院相比,該學院的學生人數是最少的,每個年級只有170個人。
相較耶魯與哈佛,史丹佛法學院相對年輕,但其現代化的教學風格以及多元化跨領域研究的蓬勃發展,日漸成為了自身獨有的特色。史丹佛法學院經常與其他學院共同開課。例如:法律與醫療政策及生物科技,由法學院與醫學院合開;公司法與創業投資,由法學院和商學院合開;訴訟外紛爭解決途徑與談判,則由法學院、商學院與心理系合開。來自不同領域的學生,在上課與報告時必須同組,互相交流不同的觀點與專業背景,極具挑戰性。
史丹佛法學院位於舊金山郊區,雖然不在擁擠的大都會當中,卻又未遠離都市的便利。史丹佛法學院在建院思維上與耶魯法學院相類似,招生少,倡導小而精。目前,史丹佛法學院的LLM項目每年全球招收約在45-60人,申請難度不亞於耶魯。按往年的錄取情況來看,史丹佛法學院相對偏愛有實務經驗的律師,若你有著國內頂尖本科畢業和兩年以上的法務工作經驗,不妨試試申請有著高冷氣質的SLS。
需要注意的是,史丹佛法學院的LLM學生不能申請史丹佛法學院的JSD,若有志於走學術路線的申請者,可考慮史丹佛法學院專為學術導向型學生設置的SPILS項目。
耶魯法學院解析
耶魯法學院(Yale Law School)是耶魯大學所屬的法學院,位於美國康涅狄格州的New Haven,成立於1843年。自US Nnews1987年開始發佈美國法學院排名以來,耶魯法學院一直名列第一位,常年被視為全美國最頂尖之法學院。耶魯法學院的學生規模較小,每年大約招收180名新生,學生教師比為7.5:1,是美國法學院比例最低的。耶魯法學院的圖書館有80萬冊藏書。耶魯法學院的著名校友包括美國的傑拉爾德·福特總統、比爾·克林頓總統、希拉蕊·克林頓國務卿。
哈佛大學法學院解析
哈佛大學法學院(俗稱哈佛法或HLS)是哈佛大學專業研究學院之一。 哈佛法大學位於馬薩諸塞州的劍橋,被認為是美國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一。
它是美國第二古老的法學院,也是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 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學術法學圖書館的所在地。 在美國文化中對學校的一再提及導致《華爾街日報》的法律博客發表:“毫無疑問,哈佛法學院在我們國家的集體意識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哈佛法學院介紹了在美國法學院成立的第一年將成為標準課程的內容,包括合同條款,財產和損害賠償, 刑法,並在1870年代根據院長的授權執行民事訴訟程序; 克里斯托弗·哥倫布·蘭代爾。 在哈佛大學,蘭代爾還開發了一種判例法教學方法,該方法成為美國法學院的主要模式。
哈佛法學院錄取率
哈佛法學院是一所競爭激烈的法學院,僅招收18%的申請者。 為了獲得機會,您的GPA必須為3.7,LSAT分數必須為170或更高。
就業優勢
美國大部分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只對有法律主修JD學位的人開放。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的法律部門在招聘時更看重的是JD學位背景。可以看出,法律教育在美國大學的基礎教育之後進行的一種非常專業化的職業教育,而教育是其核心和關鍵。 如果想在美國穩定就業,建議就讀JD。LL.M簡單來講是美國法律速成班,美國本土學生讀JD為主,換句話說,LL.M是專門為國際學生準備的9個月課程。JD學生主要從事具體的法律實務,而JSD學生一般進行法學研究。美國是實用主義的國家,除了真正對法律學術研究有興趣的人讀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外,美國學生絕少讀法律碩士和法律科學博士,JD教育才是大家關注的興奮點。法律教育在美國人看來是職業教育,學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拿高學位,而是為了轉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